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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强农惠农政策汇编》系列之政策性保险
来源: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app下载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2-28 18:51:47

  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 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种植水稻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养场所、种养品种应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有关法律法规;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种植水稻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养场所、种养品种应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有关法律法规;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种植制种水稻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种植甜玉米、玉米、花生、马铃薯、甘蔗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保额:(1)普通玉米:600元/亩/造;(2)甜玉米:1000元/亩/造;(3)花生:1000元/亩/造;(4)马铃薯:1800元/亩/造;(5)甘蔗:1500元/亩/造。

  保费:(1)普通玉米:24元/亩/造,其中农户负担4.8元;(2)甜玉米:40元/亩/造,其中农户负担8元;(3)花生:20元/亩/造,其中农户负担4元;(4)马铃薯:144元/亩/造,其中农户负担28.8元;(5)甘蔗:67.5元/亩/造,其中农户负担13.5元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投保条件: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的养猪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、养殖大户、养猪专业合作组织可自行参保;存栏量30头以下的能繁母猪散养户,以行政村为单位,通过统保方式参加保险,但需能确保饲养质量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投保条件:(1)存栏100头以上(含)的企业(场、户)单独投保,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场(户)以村为单位做统保;(2)养殖场所位置不在禁养区范围内,限养区内依据当地政府规定;(3)生猪饲养管理正常,按强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;(4)体重在2.5公斤(含)—20公斤(含)的小猪;(5)养殖场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,具备养殖备案和动物防疫条件等要求;(6)参保企业(场、户)必须全场投保,不得选择性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投保条件:(1)存栏100头以上(含)的企业(场、户)单独投保,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场(户)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保;(2)养殖场所位置不在禁养区范围内,限养区内依据当地政府规定;(3)生猪饲养管理正常,按强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;(4)生猪体重为20公斤(不含)—出栏阶段的猪;(5)养殖场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,具备养殖备案和动物防疫条件等要求;(6)参保企业(场、户)必须全场投保,不得选择性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投保条件:奶牛养殖数量超过10头的大户(企业、合作社)可单独投保;奶牛养殖数量少于10头的农户以行政村或经济社作为投保人,通过统保方式参加保险。奶牛养殖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。

  保费:1-3周岁奶牛1200元/头,其中农户承担300元/头;3-7周岁奶牛900元/头,其中农户承担225元/头;7-8周岁奶牛600元/头,其中农户承担150元/头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投保条件:(1)年出栏1万只以上,单批存栏2000只以上的养殖企业(场、户);(2)养殖场所位置不在禁养区范围内,限养区内依据当地政府规定;(3)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,养殖场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,具备养殖备案和动物防疫条件等要求;(4)参保人必须全场投保,不得选择性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投保条件:(1)年出栏1万只以上,单批存栏2000只以上的养殖企业(场、户);(2)养殖场所位置不在禁养区范围内,限养区内依据当地政府规定;(3)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,养殖场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,具备养殖备案和动物防疫条件等要求;(4)参保人必须全场投保,不得选择性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投保条件:年出栏1万只以上,单批存栏2千只以上的养殖企业(场、户)。养殖场所位置不在禁养区范围内,限养区内依据当地政府规定;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,养殖场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,具备养殖备案和动物防疫条件等要求;参保人必须全场投保,不得选择性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种植茶叶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合乎条件的参保对象所种植的大棚和露地蔬菜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露地蔬菜叶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900元、根菜类/茎菜类/花菜类每茬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、果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;保费:54/90/120元/亩/茬,其中农户负担21.6/36/48元。

  大棚蔬菜叶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900元、根菜类/茎菜类/花菜类每茬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、果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;保费:27/45/60元/亩/茬,其中农户负担10.8/18/24元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种植岭南水果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保额:岭南水果按年投保分三档,其中黄皮、李子、柿子每亩保险金额 2000 元,无花果、葡萄、火龙果、蓝莓、枇杷每亩保险金额 4000 元,香蕉、木瓜、荔枝、龙眼、柑桔柚、番石榴、杨桃等其他水果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;西瓜、草莓按造次投保,每造每亩保险金额分别为1000元、1500元。

  保费:黄皮、李子、柿子120元/亩,其中农户负担48元/亩;无花果、葡萄、火龙果、蓝莓、枇杷240元/亩,其中农户负担96元/亩;香蕉、木瓜、荔枝、龙眼、柑桔柚、番石榴、杨桃等其他水果180元/亩,其中农户负担72元/亩;西瓜40元/亩/造,其中农户负担16元/亩;草莓60元/亩/造,其中农户负担24元/亩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种植花卉苗木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花卉苗木(含鲜切花)按年投保。

  保额:花卉苗木(含鲜切):多年生5000元/亩,一年多(一)茬3000元/亩。

  保费:花卉苗木(含鲜切):多年生大棚内125元/亩,其中农户负担50元/亩,露天250元/亩,其中农户负担100元;一年多(一)茬大棚内75元/亩,其中农户负担30元/亩,露天150元/亩,其中农户负担60元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建设有蔬菜花卉等种植大棚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保额:(1)简易大棚:5000元/亩;(2)钢结构大棚:18000元/亩。

  保费:(1)简易大棚:150元/亩,其中农户负担60元;(2)钢结构大棚:450元/亩,其中农户负担180元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投保条件:在我区范围内合法从事水产池塘养殖、经营养殖池塘面积在10亩以上的本地养殖企业或养殖户,且所放养的水产品规格、养殖密度符合水产养殖管理部门相关规定,养殖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水产品所在池塘的水质正常,有合格的增氧、换水等设备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种植盆栽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盆栽按批次投保。

  保额:盆栽:穴盘培养时期0.5元/盆(穴),小于90mm(盆径)1元/盆(穴),90mm—140mm(盆径)1.25元/盆(穴),140mm—190mm(盆径)1.5元/盆(穴),大于190mm(盆径)1.75元/盆(穴)。

  保费:(1)盆栽-盆径小于90mm:大棚内0.0125元/盆(穴),其中农户负担0.005元/盆(穴),露天0.025元/盆(穴),其中农户负担0.001元/盆(穴);(2)盆栽-盆径90mm—140mm:大棚内0.025元/盆(穴),其中农户负担0.001元/盆(穴),露天0.05元/盆(穴),其中农户负担0.02元/盆(穴);

  (3)盆栽-盆径140mm—190mm:大棚内0.03125元/盆(穴),其中农户负担0.0125元/盆(穴),露天0.0625元/盆(穴),其中农户负担0.025元/盆(穴);

  (4)盆栽-盆径大于190mm:大棚内0.04375元/盆(穴),其中农户负担0.0175元/盆(穴),露天0.0875元/盆(穴),其中农户负担0.035元/盆(穴)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种植大豆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建设有蔬菜花卉等种植大棚的农民(含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)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含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,种植场所必须不在禁种区、政府行蓄洪区范围内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保额:高标钢构大棚32000元/亩,高标钢构大棚(附加险)10000元/亩。

  保费:高标钢构大棚800元/亩,其中农民负担320元;高标钢构大棚(附加险)500元/亩,其中农民负担200元。

  文件依据: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-2026 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穗农〔2024〕76号)、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与赔付标准》的通知》(穗农函〔2024〕313号)。

  参保对象:在我区范围内合法从事水产池塘养殖、经营养殖池塘面积在10亩以上的本地养殖企业或养殖户,且所放养的水产品规格、养殖密度符合水产养殖管理部门相关规定,养殖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水产品所在池塘的水质正常,有合格的增氧、换水等设备,不得使用禁限用农(兽)药。

  投保条件:可单独投保,也可集体投保。集体投保的,由镇、村委、经济社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统一投保。

  保额:具体参照物化成本表,3—6个月费率4%,7—9个月费率4.8%,10—12个月费率 5.6%。